Figma與AI初創公司Lovable對決,開發者模式之爭升級
近日,Figma向Lovable發出了停止令,要求該公司停止使用“開發者模式”這一術語。Figma聲稱,這一術語已於去年成功註冊爲其商標。根據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記錄,Figma確實在其設計工具中擁有名爲“開發者模式”的功能,並且該術語已經受到了商標保護。然而,這場爭議並不簡單。事實上,“開發者模式”這一術語在多個軟件產品中早已是常見的標準表達。蘋果的iOS、谷歌的Chrome和微軟的Xbox等大公司都使用了這一術語,作爲一種專爲開發者提供的編輯功能。此外,許多開源軟件項目和早期